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五个一”警示教育活动,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依据,通过对党员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活动时间
从3月下旬开始,8月上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组织参观一场警示教育展览。5月5日~6日,在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南门大厅举办《以案为戒,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展览。该展览选取武汉市2007年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从信念迷失、权力失控、亲情错位、交友不慎等九个方面,对52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堕落的人生轨迹进行了深入剖析。各单位要集中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前往参观(具体安排附后)。
(二)组织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市纪委拍摄录制了一部警示教育片《贪欲的陷阱》,该片以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谢功卓、武昌区原区长胡勤华、市公交集团原董事长迟旭东等案件为典型,从“信仰迷失,触礁沉没”、“亲情错位,锒铛入狱”、“交友以利,掘墓在即”、“贪而忘责,危险即至”等四个方面,着重剖析了他们从理想信念的坍塌到堕落蜕变为阶下囚的人生轨迹和内在原因,以案为镜,警钟长鸣。各单位要集中在3月下旬~7月底间,积极利用党支部学习、讲党课、民主生活会等不同形式,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观看。
(三)组织开展一次交流讨论和整改。各单位要以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围绕正确行使权力、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坚持群众路线等方面,开展一次交流讨论,筑牢党员干部的作风防线。在此基础上,认真检查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作风建设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从加强思想教育、强化纪律监督、预防腐败等方面抓好整改落实。
(四)组织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警示片和展览的教育功能,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结合参观学习感受、体会,联系个人思想实际,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以案为鉴,认真吸取反面案例的沉痛教训,自觉改造主观世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
(五)组织制作一期警示教育活动成果展。区纪工委将根据各单位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情况,将报送的活动信息、心得体会文章、活动照片等资料进行集结编撰,制作一期开发区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成果展,并在管委会一楼大厅予以展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反腐倡廉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一名联络员,制定周密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认真撰写心得体会,积极进行整改,发挥示范作用。
(二)严明纪律、指导督查。全区各单位要把这项活动纳入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工作之一,严明组织纪律,加强本单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警示教育覆盖面。区纪工委将加强对警示教育活动的指导和督查,采取现场抽查,到各单位调研指导,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强化执纪监督,推动活动健康开展。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全区各单位要将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与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省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相结合,统筹推进。在认真落实好各项警示教育规定活动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特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力求以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取得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效。
(四)信息报送,总结提高。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本单位的联络员名单报送区纪工委,并及时与区纪工委沟通明确本单位警示片播放时间安排。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报送至少2篇活动信息及照片资料。活动结束期间,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并将活动统计报表、活动小结、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心得体会文章等资料于7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区纪工委。区纪工委将把心得体会文章报送市纪委,并对各单位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评比结果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评计分。联系人:陈琳;联系电话:84892827;邮箱:64556689@qq.com。
附件:一、武汉经开区反腐倡廉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联络员名单
二、武汉经开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日程安排
三、武汉经开区反腐倡廉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统计表 附件1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联 络 员 名 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请各单位明确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联络员,于3月31日前将此表报送区纪工委A427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陈琳,84892827。 附件2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警示教育展览日程安排
备注:1.警示教育展览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参观时间安排,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有序参观,展览现场需由单位联络员负责签到;
2.警示教育片的播放,请各单位在3月下旬~7月底间,依据本单位情况自行安排具体播放时间。光碟领取地点在区纪工委A427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陈琳,84892827。光碟播放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并及时归还碟片。
附件3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反腐倡廉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请各单位于7月31日前,将此活动统计表、及本单位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小结、活动信息及照片、主要
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心得体会等资料一并报送区纪工委A427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陈琳,8489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