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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与申报2015年度“黄鹤英才(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5-08-03 来源:党群工作部

   为加快培养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需要的各类优秀人才,据《关于印发〈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的通知》(武人才〔2013〕5号)要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实施2015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在科技、高技能、现代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城市建设、农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工作等10个行业领域,遴选培养300名左右作出突出贡献的本地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将“黄鹤英才(城市建设)行业计划”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

   2015年,选拔培养30名左右,在城市建设与管理、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综合交通、绿色建筑、生态环境、地下空间、节能和新能源等领域,拥有丰富管理经验或专业技术水平的企事业单位在聘在岗优秀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城市建设领域工作(含研究生就读期间)1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    (二)近3年内获得过一次或者多次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相关领域重大奖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五,国家级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排名前二;    (三)近3年内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过一项或者多项国家、省、市重大科研工程项目,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四)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在城市建设领域理论上有较高造诣,有专著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三、推荐申报    (一)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黄鹤英才(城市建设)计划”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后予以推荐。    (二)申报材料

   1. 《“黄鹤英才(城市建设)计划”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含申报人2寸登记照片);    2. 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申报人相关资格证书、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申报项目及相关附件材料。

   相关申报材料和表格可在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whjs.gov.cn)下载。    四、支持措施

   (一)给予入选人才10万元资助资金,用于对入选人才的培养支持与项目资助。    (二)优先推荐入选人才申报“湖北省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以及参加国家、省、市突出贡献专家和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优先选送参加国际重大科技计划、工程项目、学术研究交流等活动。    请符合申报条件,有意向申报的同事自行下载申报表(已上传群共享)填写,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于8月5日前送交党群工作部进行统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