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集团纪检监察干部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贯彻落实好市纪委《关于发放<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自律卡的通知》精神,根据开发区纪(工)委要求,车都集团纪委2019年1月14日上午在集团906党员活动室,进行 “十五不准”自律卡发放活动。车都集团纪委书记李三芬同志分别将自律卡发放至集团纪委委员、纪检工作人员等6名人员手中,并强调“一人一卡,随身携带。”
早在2018年10月,集团纪委便制作了一批“十五不准”桌牌,下发至基层纪检委员手中,将“十五不准”行为规范明示于纪检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要求规范纪检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醒自身廉洁自律,拒绝“糖衣炮弹”,避免成为各种请托的“护身符”。